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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养猪行业利润的提高,市区范围内的生猪养殖户逐渐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大部分猪场">养猪场属无证经营,缺乏有效监管,任意排放污水猪粪等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投诉日增,要求整治市区养猪场的呼声也日益强烈。 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区范围内的养猪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范围为:东埔河、黄子洞河上游两岸1000米范围内,新丰江水电厂周边、庄田村委会、宝源小区周边及市区高速公路边的所有养猪场。目前有关部门已对市区范围内的104个规模以上(即饲养生猪达100头以上的)养猪场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对没有取得环保、工商、农业、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审批证照手续的养猪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禁养区内所有养猪场停止养殖,限期于今年12月31日前自行搬迁并清拆违章建筑;对限养区及禁养区外符合农业、环保、国土资源等相关管理要求的养猪场,市环保局要求其于明年1月30日前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完成生态养殖改造或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市区范围内的大型养猪场要挪“窝”了,广大市民纷纷拍手叫好,但对养殖户来说却感觉“来得有点突然”,他们心中充满疑虑。对此,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环保部门和部分养殖户。 挪窝原因:猪场污染日盛 群众投诉日增        近两年,市区周边范围养猪业发展迅猛,规模逐渐扩大,养殖户的队伍也发生了变化,不仅仅有当地的农民还有很多外来流动人员。外来人员大多抱有临时性养殖目的,向农户租用当地闲置、荒弃的土地搭建简易饲养棚舍进行饲养,养殖规模一般都很大。 记者目击:简易猪棚建在河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养猪场相对集中的黄子洞村。在黄子洞河上游处,记者看到,这里三面环山,民居稀少,三个中等规模的养猪场就建在这里的半山上。据一养猪场老板介绍,他在这里开养猪场有五六年时间了,目前生猪存栏量大概100头。养猪场没有相关的处理设施,猪舍内流出的污水直接排入山下的水沟。记者站在离猪舍十米之外都闻到浓烈的臭味。 
 西环路靠近高速公路路段是养猪场相对较多且集中的地方,这一带被划入禁养区范围。 据有关部门调查,市区共有规模化养猪场104个,这些规模化养猪场主要分布在市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其中,市区禁养区范围内的新丰江、东埔河(含黄子洞河)的规模化养猪场有35家,100头以下养猪场有61家。猪场占地面积从60到800平方米不等,大部分为简易搭建而成的棚舍结构,离河岸距离从3米到1000米不等,这些养猪场在饲养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入河,对河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咋挪:市区划定禁养范围      据了解,此次市区养猪场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清理整治范围为:东埔河、黄子洞河上游两岸1000米范围内,新丰江水电厂周边、庄田村委会、宝源小区周边及市区高速公路边的所有养猪场。此外,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市区养猪布局,在市区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养猪户:接到通知仍存疑惑     “搬迁期限太短了吧,养猪场搬了,存栏的小猪怎么办?”“办好相关手续,养猪场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就得了嘛,怎么非得一定要搬迁?”连日来,记者走访了禁养区的大部分养猪户后了解到,养殖户已收到了有关部门下发的养猪场自行搬迁的通知,但他们对此次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市区养猪场行动意见不尽相同。他们均表示,将会尽最大努力地有效遏制养猪场污染。 104家养猪场将远离市区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市区养猪场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是10月31日前,环保部门已依法向市区104个养猪场发出搬迁通知,要求禁养区内所有养猪场限期搬迁。第二个阶段是自行搬迁阶段,时间是11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由养猪户自行搬迁,为确保搬迁进度,凡属2005年开展“三清理”前(即2005年6月1日前)已有的养猪场,在限期内自行搬迁并拆除相关设施的,政府给予适当的搬迁补助。逾期未搬迁的,将实行强制清拆,一律不予补助;属限养区内的养猪场必须进行生态改造,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第三阶段是集中整治、强制清理和清拆违章建筑阶段,时间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有关部门将对禁养区内逾期未自行搬迁和清拆的养猪场实施强制清理和搬迁,并协助搬迁的养猪场做好选址工作,督促禁养区外符合农业、环保、国土等相关管理要求的养猪场按时完善环评等审批手续,完成生态养殖改造或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第四阶段是检查验收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