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饲料用菜籽粕GB 10375-89
  • 发布时间:2008-12-3 15:36:03 来源:香猪-天津香猪|北京香猪|河北香猪|香猪养殖|香猪价格|香猪批发|香猪网|山东香猪
  •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菜籽粕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菜籽经预压-浸提或压榨提法取油后的饲料用菜籽粕。

      2引用标准

      GB6432~6439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感官性状

      黄色或浅褐色,碎片或粗粉状,具有菜籽粕油香味,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

      4水分

      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2.0%。

      5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菜籽粕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1

    等级→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40.0

    <14.0

    <8.0

    ≥37.0

    <14.0

    <8.0

    ≥33.0

    <14.0

    <8.0

      6.2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8%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二级饲料用菜籽粕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8检验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9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菜籽粕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牧兽医研究所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