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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河南省作为试点,已经开始实施人道屠宰。目前,中国的人道屠宰草案已经起草完毕,从2008年起,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道屠宰的相关培训。其主要内容是:设置高低不等的卸猪台,避免猪从车上卸载下来时受伤;设置不透明的围墙,避免猪看到屠宰场景而恐慌;设立双通道,在赶猪时避免猪因看不到同伴而恐慌,用塑料拍而不是用电棒赶猪,以减少猪的痛苦等。所有要求的核心是尽量减少猪的痛苦。 人道屠宰关心的还是人对那些即将成为人们食品的经济动物来说,这一举措能减轻他们多少痛苦呢? 不出所料,在一片由衷赞赏声中,也不乏质疑讥讽之声。最多的批评仍然是“伪善”。显然,虽说号称要“人道”,也的确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减少痛苦,但最终那些猪们毕竟难逃被屠杀的悲惨命运。而且,了解国内情况的人都很清楚,猪在饲养、运输等环节中所受的伤害、虐待是很难仅凭这一屠宰草案消除的。结果不过是徒具形式而已,猪的境况未见得有什么改善,反而给屠宰厂增添了许多麻烦,提高了猪肉的成本,最后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更何况,那么费时费力,体贴周到地考虑猪的痛苦,不是过分了吗?要知道,中国需要关心的弱势群体有多少啊?在农民工、上访者、农民、矿工、拆迁者的苦难没有消除之前,大谈保护猪的福利和权利,究竟是在关心“人道”还是关心“猪道”? 这些质疑,虽然很刺耳,却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在相关报道中,强调的并不是猪的痛苦,而是说“人道”屠宰后的猪肉品质更好,能冲破欧美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在国际市场上可以卖个好价钱。也有报道提到,近年来有关禽畜注水,禽畜活宰,活熊取胆汁,活剥貂皮等情况的报道,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所以,这一措施也是在维护国际形象。当然,它还有待完善之处,比如目前这一草案只是针对生猪,其他如牛、羊、鸡、鸭等许多经济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似乎根本没有考虑,厚此薄彼的根据何在?有人说这一措施是“伪善”,难道不是很合适吗? 作为一位动物权利论者,我同意这一措施的确不够彻底、范围太窄、出于人类自利的动机多,而出于关心动物的动机少。但是,我却并不赞成“伪善”的评判,更愿意称之为“微善”。并且,我要大力称赞这一措施。原因很简单,古训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