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阳渭城区副区长率队耍“三光” 养殖场索赔无门
  • 发布时间:2010-7-14 8:43:49 来源:香猪-香猪价格|香猪批发|巴马香猪|香猪网|环江香猪|天津香猪|北京香猪|河北香猪|香猪网信息中心
  • 鲲鹏社陕西7月13日电 为大企业扩建工程征地,咸阳市渭城区副区长程光前率数百人,将小企业夷为平地。该企业养殖的数千头香猪能逃走的活命去了,剩下的172头(定价52万余元)被铁钩带血钩走。最后侥幸活下来79头,又被论斤贱卖(3.3万余元)。近一年过去了,大企业工程如火如荼,小企业却连一分钱的赔偿都没拿到。当地群众纷纷议论:小企业就没有合法权利吗?物权就没法保障了吗?现在怎么还有拆光、抢光、卖光的“三光”行为?

        生态养殖场被强拆

        陕西野香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十多年前渭城区的一家招商引资项目。其中华香猪获得绿色食品A级认证。公司占地150余亩。土地部分征用,部分租用。恰好位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用地范围。

        由于双方认识差距较大,拆迁赔偿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2009年9月2日,此前已经有过一次强拆行为后,渭城区主管副区长程光前,率区政府多部门的数百人,动用多辆大型机械,将该公司所有地面附着物强行拆除。园区内养殖的野香猪,由于都是生态放养,个性桀骜难抓,部分逃出园区,还咬伤附近一村民下身。工作人员用铁钩将野香猪带血钩上车拉走。许多当场死亡。养殖园区从此成为平地。

        有意思的是,强拆者还请来几名公证员,对此行为进行公证。

        野香猪的去向

        在后来的一些公证材料、价格鉴定书和相关记录上显示,这批野香猪中,大部分是母猪,还有陕动经咸动字【2008】01号许可证特许养殖的4头野种猪。按国家规定,这种野种猪不能随便买卖交易。

        2010年7月6日,位于咸阳市泾阳县的陕西博信牧业公司总经理乔志博讲述了这批野香猪在他们公司代养的经过。

        据乔志博讲,当时是一个朋友求他帮忙找几个猪舍,说一个叫蒲林娣的朋友,渭城区政府要她代养一批猪。他找了,没人愿意干。最后就放在他的养猪场。说好1个猪舍每月3000元,每头猪每天饲料钱4元,3个工人每人每天50元,先代养2个月。当时送来共141头。送来时还有小猪仔,附近村民偷走了一些。这一养就是5个多月。蒲某先后给他了几万元钱,还欠几万元至今没给。

        那么猪是怎么被卖的呢?乔说今年春节前,泾阳县畜牧局赵局长给他说让找人把这批猪卖了。因为当时猪肉市场不好,加上人们对这种野香猪没认识,又是老母猪,没人要。做了不少工作才卖掉。

        买走这批猪的人,泾阳县桥底镇李坊村村民程维军7月6日给记者透露,今年腊月23小年前,县畜牧局局长给他说了这个事。他就到博信公司去和对方讲价,最后降到每斤2.4元,买走了六七十头。第二天就卖到了兴平。

        7月7日,记者在泾阳县畜牧局见到了该局局长赵建龙。赵建龙承认卖猪一事当时是渭城区农业局一个姓朱的副局长找他让联系一下,他做了些工作,也算是给同行帮忙。问到生猪进境出境需要进行哪些行政手续,赵讲要进行检验检疫。那么这个必做的程序做了吗?赵回答不上来。

        代养幕后真相

        按照乔志博的说法,他一直和茶馆女老板蒲林娣联系这批野香猪的代养事宜。

        7月6日晚,记者在咸阳闹市区一家刚装修好试营业的茶馆见到了该茶馆老板蒲林娣。蒲说接这件事她都后悔死了。当时她正在兰州为表弟结婚办事,渭城区的一个领导朋友打电话,要她赶回咸阳接这事,她又不是干这事的。完全是给朋友帮忙。代养和渭城区方面签有协议,钱已经付清,她也不欠乔志博的钱。再问详细情况,警惕的蒲老板绕开话题。

        渭城区为这次机场征迁专门成立了征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记者在征迁办提供的一份《生猪代养协议》上看到,协议甲方是渭城区国土局,乙方是蒲林虎。此人为蒲林娣的弟弟。协议签署的日期是2009年9月1日。约定从9月2日开始至代养终止日。带养费、人工费、场地费、转运费等,暂按300头、2个月计算,总共为13.5万元,先付12.5万元。记者注意到,协议上注明,当天拉运猪的车为20辆,人员100人。

        乔志博抱怨说,代养这些猪亏死了,还惹了许多麻缠。蒲林娣付给他每头猪每天饲料费4元。协议上标示的各项费用与到乔志博手里的实际费用均有差额。那么茶馆女老板蒲林娣到底从中赚了多少?渭城区领导为何要专找茶馆女老板蒲林娣接手此事?

        事实上,代养的时间是6个月,实际履约人为蒲林娣,最终的实付金多少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9年12月4日,渭城区国土局和征迁办委托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强拆拉走的172头野香猪进行了价格鉴定。结论是这批野香猪价值511340元。

        指派公证涉嫌违法

        渭城区相关领导为这次强拆绞尽了脑汁。

        2009年9月2日就通知了渭城区公证处派员来到强拆现场,做的是“装车清点公证”。经清点,这次拉走的野香猪共172头。

        2010年2月3日,又通知渭城区公证处派员到泾阳博信牧业公司,做“变卖交割现场公证”。这次,剩下的野香猪只有79头。

        这次变卖又是怎么回事呢。去年9月2日将这批野香猪拉走代养后,征迁办曾给陕西野香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去函,让尽快领走这些“劳什子”。但对方一直不理。相关领导决定将这些“烫手猪”公开拍卖。征迁办最后委托咸阳市拍卖行拍卖。发了公告,又没人理。只能变卖。2010年1月30日,79头野香猪被现场变卖。共卖得33480元。这其中就有国家规定不能买卖的野猪。

        变卖后所得的33480元,征迁办提存于渭城区公证处。该处3月25日通知陕西野香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前来领取,对方不理。

        7月7日,渭城区公证处主任杨金霞和公证员丁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是区政府通知他们去做的公证,公证处是区政府的一个下属单位,不能不听话。记者问对公证的事项也就是野香猪的权属是否要依法进行审查?征迁办不是权属人有没有权利委托拍卖变卖?丁健说,他们做的是现场拍卖公证,只管这个环节。后边又做了一次提存公证,也是只管这个环节。现场拍卖是行政行为,不是民事行为,实体审查他们未进行。至于对其他事项他们相信政府。政府行为应该是合法的。他们认为该公证也合法。

        官员们的态度


        程光前是当时主管这件事的渭城区政府副区长。也是当时组织指挥强拆野香猪基地的现场最高领导。

        当初的卖猪决定是怎么出台的?欲寻求答案,记者7月6日赶赴咸阳市武功县。刚调任武功县委副书记不久的程光前不在办公室。电话中,程说自己在西安,问有啥事。当记者问到当时机场征地拆迁养殖场和卖猪是怎么回事时,程很不礼貌的挂断了电话,再打不接听。在武功县委办公室,两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程副书记和办公室王主任去咸阳开会了。王主任电话反问记者程书记刚来武功会有啥事?并让记者留下电话随后再联系。但截至发稿前,未见程光前和王主任回音。

        7月7日,记者在渭城区机场征迁办公室查看了养殖园及有关拆迁的大量材料。征迁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拆时程光前是现场总指挥。领导让干啥就干啥。他们只是执行者。之所以造成现在这种局面,主要是双方在赔偿额上差距太大没谈妥。他们承认至今赔偿款分文未付。

        正在西藏出差的渭城区委书记彭新盛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征迁这件事前段时间咸阳市纪检委调查过,也有结论,他没有啥说的。

        据悉,陕西野香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伟曾就拆迁中的多处违法违纪行为向中央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信访,要求及时查处、追责、赔付,但至今未接到查处结果。

        让人可喜的是,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下发。5月3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也出台。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陕西野香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的赔付和侵权问题如何解决?鲲鹏社将继续关注。 (鲲鹏社 记者 杜晓旺)